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磅出击,就《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现行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2016年3月31日起实施,然而随着时光流转,纤维制品产业蓬勃发展,质量监管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挑战,现有的规定已然难以适应新的形势与要求,对其进行修订完善已刻不容缓。
此次《修订草案》在适用范围上实现了重大突破,从以往局限于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这三类特定产品,大幅拓展至所有的纤维制品。为切实守护纤维制品的质量安全防线,《修订草案》明确将“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婴幼儿纺织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对纤维制品进行全面监管的大框架下,精准突出了监管重点。
不仅如此,《修订草案》还针对废旧纺织品及其再加工纤维在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方面的限制条件进行了关键调整。其中明确规定,严禁直接或间接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婴幼儿纺织产品以及内衣。这里所说的婴幼儿纺织产品,主要是指供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产品,像婴幼儿服装、被褥、围兜、口水巾、毛巾等皆在此列;而内衣则是指消费者贴身穿着的衣物,涵盖内裤、文胸、背心、吊带衫、塑身衣等,以此严格限制再加工纤维在婴幼儿纺织产品和内衣原料方面的应用。
在监管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上,《修订草案》更是不遗余力。进一步明确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的监督检查制度和监督抽查制度,将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优化调整为“双随机,一公开”,同时新增了针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纤维制品的监管措施。并且,把“信用评价”升级为“信用监管”,增添了信用分类管理等相关条款,借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一有力平台,积极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设定为2025年6月22日,广大民众及相关行业主体切莫错过这一参与建言献策的重要时机。